政务要闻
[置顶] 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安徽安庆 · 2026-09-10 · 宿松县政府
6. 实施积极的税收政策。 给予购买新建商品房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 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9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 9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 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9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2% 的税率征收契税。给予出售二手房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对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
📅 发布时间2026-09-10
📰 信息来源宿松县政府
📍 涉及地区安徽安庆
🏷 分类政务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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